标题:30年工伤遗留问题
本人朱**,男,现住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108号,(天津市二轻局信访室)是铝品二厂职工,于1981年—1983年连续三次工伤造成本人丧失部分劳动力,家庭生活困难,至今30多年企业没有给我解决任何实际问题。
第一次工伤,1981年,左手无名指肌腱断裂,现年17岁;第二次工伤,82年,在无人帮忙的前提下,壶底片倒塌,将本人左腿砸断;第三次工伤,83年,在正常工作完成之后,班长求我帮忙下壶底,所以将我右手四指及半个掌心砸成--肉饼。工伤后:
第一 专程派人去医院安排移置手术,当时女尸太少找就耽搁了。
第二厂领导认为我年轻,现年19岁,开会决定,给我解决一套婚房,并且答应说,调资问题,若有1%的名额,也给我调,最终一件也没落实。并且厂子还决定每月给我50元假肢损耗费,两个陪伴,由我姐妹接替铝品二厂的三位陪伴人员。
第三 当我发现生活费、陪伴费、假肢的损耗费没有及时领到而无法正常生活时,我就找到厂领导,厂方对我承诺说:“先把房子解决了吧,他告诉我,南开密云路有几套房子,你挑一套,都是偏单,不是三室,如果你要,以后在解决一套独单”。我说:“行”。他说:你等着吧,等到现在一间也没给我。
第四 92年,厂子黄了,我又接着找,一直找到94年,最后给我答复说:“厂子现在不景气,厂房在出租,一时半会儿也给你买不起房,也治不了手,也给不了工资,所以给你一块地方,不过是租不出去的地方需要你自己进行装修、改造、建设,钱先自己垫付,花多少钱自己记着,厂子慢慢给。
第五 2000年,铝品二厂整体出租,我厂的工会主席说:“先给你爱人解决每月300元的陪伴费作为补偿,你和企业同时渡难关。”但到了2008年,这点陪伴费也没有了。
如今的我,没有一间固定的居住房屋;没有缴纳养老保险;没有医疗保险;没有公积金及各种福利待遇;多年的伤残陪护费、假肢损耗费都已荡然无存。时至今日,我真是一无所有,面对陪伴我的妻儿老小--患难的妻子体弱多病,慈爱的老母早已年迈不能自理;我含辛茹苦把唯一的女儿抚养成人,在部队服役至今十几年,报效祖国,保卫着祖国边疆。作为一名军官家属,这么多年,我多次找到企业领导,希望能帮我解决一点实际困难,可是企业一直无人过问,无人商谈,什么问题也没解决!无助的我呀,伤痕累累,拖累了一家陷入了贫困,至今家庭无法正常生活,谁来帮我!?我该怎么办……
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