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室温16度谁之责????
我住在翠海佳园小区,今年的15日起天津正式供热,要求室温18度以上,但我家只有16度,开发商的售后已经积极采取措施检查问题,但目前的问题是进水温度不达标,这又是谁的责任,供热站说只负责热源,不管其他,推诿责任。今天我发现我家的进水管温度只有47度,回水37度,温差10度。报道说进水温度达到65左右才能保证室温20度的样子,那我家的情况谁负责,仅仅是因为还处在开发商的售后供热站就不负责任吗?老百姓花钱就买来这样的室温吗?
我住在翠海佳园小区,今年的15日起天津正式供热,要求室温18度以上,但我家只有16度,开发商的售后已经积极采取措施检查问题,但目前的问题是进水温度不达标,这又是谁的责任,供热站说只负责热源,不管其他,推诿责任。今天我发现我家的进水管温度只有47度,回水37度,温差10度。报道说进水温度达到65左右才能保证室温20度的样子,那我家的情况谁负责,仅仅是因为还处在开发商的售后供热站就不负责任吗?老百姓花钱就买来这样的室温吗?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办领导十分重视,责成河东区供热办立即处理此事,该单位表示已与您联系。经查,翠海佳园小区今年仍在保驾期内,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四章第三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对新建房屋的供热设施,应当承担两个采暖季的保修责任。”《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因此,您反映的情况应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并解决。此外,经检查,供热站供回水温度无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供热事业,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市供热办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