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4-11-15

标题:公积金担保法既然能退,为什么没人管办理手续!!!!

本人在去年的时候购买的华城景苑限价商品房,在购房贷款时,交了一定费用的公积金担保费。现在新政策测公积金部分担保费能全额退款。

但本人到南开区、宝坻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时,均遭到无购买限价商品房资格正面的原件或盖红章的复印件为由不予退款。但原件谁不知道在买房时已经交给开发商了????

联系宝坻房管局、和景苑开发商,均不给提供原件及调档盖章或拿复印件盖章。

和南开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次沟通:必须要带红章的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均让去这连个地方去办理,但人家根本就不予以办理。请问,这是什么政府条款??既然给退,为什么相关部门不给办理手续?

请问为什么去政府部门办理什么事不跑5趟就办不下来的?每次都是告诉你需要这个,下次来了在告诉你差那个,为什么不能一次告诉齐全???我们老百姓招谁惹谁了?周1-5上班,得请多少假为了办个证明?请问国家就是这样为老百姓服务的?????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4-12-05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今后职工购买限价商品房或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提取担保费补贴,无法提供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证明原件或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原件的,经分中心、各管理部确认职工购买限价商品房或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情况属实,可用职工提供的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证明复印件或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办理。

经与您联系,您已于2014年11月18日在市中心河西管理部办妥公积金贷款担保费退费业务。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12月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区委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