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他项权证的问题
尊敬的领导:
请您在百忙中读一下这信!我要反映的是企业抵押借款中房管局出具的他项权证问题。企业做房产类的抵押借款,需要进行他项权利登记,现在都是七个工作日,现在经济本来是向下运行,这七个工作日对于企业的资金运营成本太高了,而且大部分企业倒贷款都是借高利息倒贷,政府部门的七个工作日,对于企业就是好几十万、上百万的资金成本,这对于企业无异于雪上加霜。请领导在百忙中帮企业协调一下这个大问题,感谢!!!
尊敬的领导:
请您在百忙中读一下这信!我要反映的是企业抵押借款中房管局出具的他项权证问题。企业做房产类的抵押借款,需要进行他项权利登记,现在都是七个工作日,现在经济本来是向下运行,这七个工作日对于企业的资金运营成本太高了,而且大部分企业倒贷款都是借高利息倒贷,政府部门的七个工作日,对于企业就是好几十万、上百万的资金成本,这对于企业无异于雪上加霜。请领导在百忙中帮企业协调一下这个大问题,感谢!!!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45条规定:“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房屋他项权登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通知房屋他项权人领取房屋他项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房地产登记事关权利人的重大财产权利,特别是抵押权登记,关系到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切身利益,登记机构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要经过初审、审核、审批,既要保证登记效率,又要保证登记安全。目前,我市规定的七个工作日已经短于住建部的规定,《房屋登记办法》23条第二项规定:“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此外,我市规定的七个工作日为办理房屋他项权登记的最长时限,据了解,我市办理房屋他项权登记的平均时限为3.5个工作日。我局权籍处也将继续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市国土房管局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