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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4年10月10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治理长途客运车辆站外上客及取缔非法长途客运站点专项工作会议,决定从10月21日开始在全市区域内对站外上客、非法客运站点等违规行为,坚决采取停运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等执法措施。此项工作是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两部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按照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部署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平安交通”建设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若干问题的意见》安排,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会议精神联合开展的一次专项治理工作。其目的在于进一步强化全市长途客运行业安保工作,规范道路客运市场运营秩序,确保道路客运车辆安全运营和长途客运安保防范工作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二、天津至静海大巴属于长途客运车辆,不是城市公交汽车。此次治理专项工作针对道路长途客运行业的所有运营车辆,既包括本市客运车辆,也包括外埠途津、进津客运车辆。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运营行为必须予以规范,任何安全生产隐患和安保防范漏洞必须予以治理。天津至静海的长途客运车辆也不例外。
三、长途客运车辆运营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依法依规经营。按照相关规定,长途客运车辆“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路线,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天津至静海的长途客运车辆的许可为直达班车,是“点对点”运输,依法依规经营是道路客运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
四、长途客运不是城市公交。治理长途客运工作,规范长途客运车辆的经营行为,可能给部分群众的出行带来不便,请予以理解。为了安全生产、安保防范和群众出行安全,选乘长途客运出行的居民请到客运站乘车,客运站有健全的安检措施、齐备的售票与候车设备、准确的发车班次信息以及良好的站务服务。
五、按照价格管理规定,长途客运票价执行政府指导价,公交票价执行政府定价。天津至静海的票价是按照市物价规定经物价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票价,符合相关规定。
六、由于受静海县民营班线的影响,目前尚不具备开通公交线路的条件。按照全市公交一体化规划和市有关部门的安排,静海县正在稳步推进前期准备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方案及工作流程初稿已完成,下步将组织有关部门做进一步深化研究,待条件成熟后启动实施。实施后,市客管办将依据线网规划,及时开通市区至静海县的公交线路,解决静海至市区乘客乘车不便问题。
市交通运输委、静海县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