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侯* 提问时间:2014-10-17

标题:异地户口不能在天津市领结婚证

户籍所在地和常在户口所在地可以是不同的两个地址。几个月前我才在老家参加完3标1实的采集工作。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正常情况下领结婚证只要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和两个人就可以在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多年前就听说可以异地领取结婚证,真觉得好,这样对我们这些外来务工人员太方便了,但是今天我电话咨询了西青民政,说不可以,必须要有一方是西青户口,这样哪里去体现异地领证还不是按照婚姻登记条例。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4-11-27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第四条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因您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均不在西青区,所以西青区婚姻登记处不能为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市民政局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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