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 提问时间:2014-10-17

标题:公积金相关的群众实事何时办?

尊敬的领导:

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14]394号)要求:取消强制保险、公证和担保及其他不合理收费,并且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7月-8月)检查本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是否到位。公积金管理中心说正在研究。请问公积金相关工作是否到位?

2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再次提到取消强制保险、公证和担保及其他不合理收费,请问公积金管理部门研究有无时间表?

3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发文明确取消的先行取消,需要研究的慢慢研究。

4公积金贷款为什么不能用房产担保?

5希望网上给予回复。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4-11-03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是由担保公司收取,由贷款承办银行代收的。关于取消担保费方面的问题,您可以向担保公司或贷款申请银行进行咨询。

担保公司咨询电话为23035055。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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