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蔡** 提问时间:2014-10-13

标题:人才引进落户的建议

目前在人才引进落户的时候,新生儿的户口必须先落到原户口上,再采用投靠的方式,才能落到天津户口;需要两次办理户口手续,要在原户籍地和天津之间来回跑,这样会给群众带来麻烦。

建议:在进行人才进行落户的时候,规定新生儿可以待父母落户后,直接落户天津市户口,避免先落户,再迁移,折腾老百姓。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4-11-24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为保证新生儿出生后的相关社会福利,新生儿父母应及时为孩子办理出生登记,对于您提出的直接在本市办理落户的问题,如果孩子是在人才办理户口迁移过程中出生的,因存在时间的重叠问题,故可以照顾直接在我市登记出生。针对您的意见建议,我局户政部门已向您进行了解释,您表示满意。

市公安局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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