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促进环境改善设立天津新能源出租汽车建议
尊经的孙书记:
您好,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和新能源发展计划,目前很多省市均已发展新能源出租汽车和公交车,其所带来的各种城市发展优势不在此赘述,因此我们建议天津也成立新能源出租汽车公司,以电力和混合动力为主的新能源出租汽车公司,希望得到孙书记的关注和认可,如果可以我们拟出资设立该公司。
汇报如上,非常感谢。
天津仁济和科技有限公司
尊经的孙书记:
您好,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和新能源发展计划,目前很多省市均已发展新能源出租汽车和公交车,其所带来的各种城市发展优势不在此赘述,因此我们建议天津也成立新能源出租汽车公司,以电力和混合动力为主的新能源出租汽车公司,希望得到孙书记的关注和认可,如果可以我们拟出资设立该公司。
汇报如上,非常感谢。
天津仁济和科技有限公司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共有出租汽车31940辆,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的管理体制为“挂靠式”管理,车辆所有权归驾驶员所有,更换车辆需驾驶员个人出资购买,更新车辆的品牌及其功能由驾驶员自愿选择。由于新能源汽车价位较高,而出租汽车实行8年报废期限,更换新能源车辆对驾驶员来说负担较重。因此,在出租汽车行业推广新能源出租汽车难度较大。
您建议成立新能源出租汽车公司,是实现新能源推广应用目标任务的有效途径之一。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目前难以实施。我市出租汽车发展实行总量控制政策,市政府多次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全市出租汽车现有总量,不再增批新的出租汽车。同时,出租汽车行业是极为敏感的行业,任何重大政策,必须经过反复论证,审慎出台,以避免增加行业新矛盾,引发不稳定事件。
随着我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逐步完善,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我们将充分参考您的建议,届时再就具体情况与有关部门沟通。
市交通运输委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