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朱** 提问时间:2014-06-19

标题:关于一般纳税人积分落户问题

书记您好,我是一名在津经商的外地人,来津已经11年,我在天津注册了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50万,每年缴税约10万,但是没有开立缴纳保险的账户,我爱人在天津请问我可以申请积分落户么?如果不能,我这种没有缴纳社保的人该如何申请积分落户呢?感谢。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4-07-11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没有在津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3〕31号)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您不符合参加积分申请的条件。

建议您按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参加社会保险后,再按规定提交积分入户申请。

如果您爱人具有天津市户籍,建议您向公安部门咨询投靠落户的相关政策。

市人力社保局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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