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积分入户政策的个人想法
尊敬的书记:
您好!
现给您汇报一下关于积分入户政策我个人的想法。
第一,按天津市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公布天津市党群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中,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评比属保留项目49项其中之一。根据天津市总工会的回复,五一劳动奖章虽然盖章部门为总工会,但在49项范围内,应该属天津市市级荣誉。同时按照现行政策,天津市劳动模范直接可以申请天津市户口,完全不需要通过积分入户,但在办理积分入户手续过程中,窗口对五一劳动奖章不予以加分。
其二,积分入户中职称加分,从目前窗口办理中表示,乡镇企业职称不在加分范围内。那请问一下,发展乡镇企业有何意义?人社局也就没有必要为乡镇企业评定职称?
其三,积分入户中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现在办理过程中,只给房本上有名字的人加分,配偶不给加分,我感觉不是太妥当,只要是夫妻,为什么就没有加分的权利?
不妥之处请谅解!因为涉及到我们个人的问题,也实属无奈。
请领导在百忙中能否从我们的角度予以考虑!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