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叶** 提问时间:2014-05-26

标题:建议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专用三轮车有关规定

孙书记您好:首先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为残疾人朋友置换了新的代步车,使他们的出行更加便捷安全。客观地讲绝大部分的残疾朋友都受益了。现在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或者因为车型不合适(车体偏大),或是因为新领的残疾证等而没有赶上换新车。如果需要的话就要自己花钱购买,没有任何补贴。我觉得,既然为残疾人做好事,应该有其连续性。应该说目前没有换新车的残疾朋友数量已经很少,而且每年新增的也不多,因此建议给以后自己购买残疾人专用三轮车的残疾朋友一定的补贴,他们同样是困难群体。当然不一定像这次换车补贴那么多,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补贴,比如补贴三分之一,自己拿大头,而且在使用上都一样,必须是自己驾驶,从而防止有的人实际不需要也要购买。这样做既不会给政府部门增加很多负担,又让残疾朋友人人都能享受到温暖。

另外,对于目前推荐使用的残疾人专用代步车,由于车型偏少,还不能满足部分残疾朋友的需要。建议增加一些轻便的,最好还有脚蹬加助力两用的车型,尤其增加后面有座位的。现有车型只有一款最大的封闭车厢后面可以带人,其他的后面都没有设置座位,使一些需要有人陪护的残疾朋友非常不方便。也许有关部门是考虑有的残疾朋友会用三轮车违规拉客,其实这只是其中的个别人,只要加强管理,一经发现立即严格查处就完全可以杜绝,而不要因为有少数人违规就取消后座。还有三轮车的顶棚,现在推荐的车只有一个小型车上面有顶棚,其他主要车型没有顶棚,遇到下雨、下雪就非常麻烦。其实给三轮车加上顶棚并没有使车身加宽,也不超高,况且推荐车型里边原来也是有顶棚的。

希望有关部门领导进一步完善有关规定,践行习总书记讲的,为群众办事要讲诚心,也要讲方法,使残疾朋友出行更加温馨便捷。谢谢!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4-06-11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综合治理机动三轮车工作确定的6种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车型,均符合国家或我市相关标准,其产品质量、安全性能有可靠保证,同时也是在广泛征求残疾人朋友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在置换前组织残疾人朋友进行了认购和挑选,能够满足残疾人朋友的出行需求。今后,我市将会结合实际,进一步增加残疾人专用代步车的种类,为残疾人朋友购买提供更多选择。

在这次治理工作中,我们对符合驾驶条件的残疾人实施置换政策。即对原来拥有“机动三轮车”的残疾人将原车辆上交各区县政府统一处理后,才能享受置换新车政策,也可以理解为用旧车换新车,并非无偿发放。

对上述情况,市残联已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表示满意。

市综合整治机动三轮车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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