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抗日战争参加革命的国家干部骨灰存放问题
我父亲1942年参加革命,1946年加入共产党,1987年9月在职去世。虽已63岁,符合离休条件,人已去世,单位就没给办离休证。今日去北仓公墓干部骨灰存放处,没有离休证不能享受免费存放待遇,咨询殡葬处,回答是开证明也不行,咨询市老干部局,回答是没有离休证的干部不管。我想问一下,市委对待老干部就是这态度?是否让人寒心,我虽已退休,不在意几百元骨灰存放费,但我想要个说法,当时文件规定抗日时期干部和县团级均可存放在干部骨灰存放处,我父亲两个条件全符合,如今没离休证,党就把这些人忘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