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4-02-28

标题:关于居住证问题

尊敬的孙书记

天津市出台的居住证政策,让我们外来人员看到了落户天津的希望,在此向您表示感谢,有几个问题需要相关单位澄清

1.申请的专利算不上荣誉,建委建协发的文件算不上表彰?

2.我的中级工程师是在浙江办理的,是否可行?我也有一级建造师,但注册单位在浙江,我属于外地进津企业,是否不影响积分?

3.积分入户为四月前,可是教育局的规定三月份要申报义务教育的资料,一份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文件去办理两件事情且时间有冲突,请问如何处理才能两不耽误?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4-04-22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专利及奖励问题。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才可认定积分,专利亦不在积分范畴。

二、关于职称问题。外省市评定的职称亦可认定积分。

三、关于要件问题。在居住证配套的实施细则中我们已经充分考虑了要件问题,不会滞留原件,不会造成要件冲突。

市人力社保局

2014年4月22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区委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