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车** 提问时间:2013-11-08

标题:为我们百姓主持公道

您好!在您亲自主持领导下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美丽天津的这个一号工程深得我们普通老百姓拥护,有一个安全、清洁的居住环境是我们全体市民的最大的心愿。孙书记我们是居住在本市南开区红旗南路金庄公寓1号楼的居民,在我们住房正阳面不足5米的地方就有座违章建筑(未经任何建设管理部门的批准),这座违章建筑不但严重地影响了我们住房的采光、通风;更严重地是它根本达不到我国法定的防火通道的标准,一旦发生火灾那么后果一定不堪设想。我们为了我们自身的生命安全,我们曾多次向南开区政府及相关的管理部门进行了投诉,但是时至今日也没有南开区的任何部门来关心一下我们普通百姓的生命安全问题,在这种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们只能冒昧的给您写信。我们金庄公寓1号楼的全体居民在此恳请孙书记能够为了我们普通老百姓的生命安全主持一下公道派员到我们这里实地考察一下,如我们反映的情况属实,应尽快责成南开区相关管理部门拆除了这座危害我们生命安全的违法建筑。谢谢孙书记!

金庄公寓1号楼全体居民

2013-11-8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3-12-25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收到留言后,南开区立即责成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您反映有关南开区红旗南路金庄公寓1号楼前违章建筑遮光及防火安全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该建筑物的所有人为西青区赵金庄村,在调查中该村出具了西青区规划处的相关手续。后通过反复工作,现承租人已经对影响居民采光的三座水塔进行了拆除,并出资对1号楼前的甬道进行了修缮。

南开区委

2013年12月2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区委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