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会* 提问时间:2013-10-20

标题:雾霾天气治理

刚刚看了一号工程关于治理雾霾天气的方案,有一项是“增加机动车使用者的成本”。个人觉得这个有些不合理。现在百姓买辆车开是为了日常出行方便,是出于自身需求买的。但如果为了治理空气,一味的增加车主使用成本的话,无疑有些牵强。难道胃口大的人吃的多一点,就要比别人多花钱买食物吗?也许我的比喻不太恰当,但确实是出自肺腑之言。雾霾天气的形成是由很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希望不要将治理的成本转嫁到普通百姓身上。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3-11-07

尊敬的会*网友:

感谢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2013年9月10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7日《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环发〔2013〕104号)中明确规定:通过采取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2、为贯彻落实国家要求,天津市制定了《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按照可操作、可实施、可考核的原则,从控煤、控车、控尘、控制工业污染、控制新建项目排放、重污染天气应急等方面,确定了10条66项措施和462项任务2055个治理项目。同时,已提出了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等措施要求。

3、汽车尾气污染物主要包括: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烟尘微粒(某些重金属化合物、黑烟及油雾)、臭气。汽车尾气中的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合物在阳光作用下发生化学反应,生成臭氧,它和大气中的其它成份结合就形成光化学烟雾。

目前,市政府正在研究控制机动车污染的相关措施。下一步,我局将对大家较为关注的“雾霾天气治理问题 ”及网友提出的相关建议,做进一步分析研究,在今后的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中加以考虑。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环保局

2013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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