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百合市场”经营的问题
工商局领导,您好! 我是百合春天三期的业主,为解决百合春天三期业主出入至雪莲桥的必经之路遭“百合市场”非法占用时,被东丽区政府告知该市场是在没有土地和规划部门审批手续的基础之上建立,但是该市场却能够合法办理了《工商市场营业执照》,请贵单位领导能够做出合理答复! 附件:http://ms.enorth.com.cn/system/2011/05/16/006663379.shtml 标题:关于百合春天三期市场占道问题 内容: 东丽区政府: 我是百合春天三期即将入住的业主,前两天去物业办理相关手续时发现百合春天一二期与武警指挥中心之间马路上建成了一座名叫“百合市场”的菜市场,被占用的马路是百合春天三期业主出入至雪莲桥的必经之路,严重影响到三期业主的公众利益。据百合春天售楼处介绍此市场建设与开发商无关,系当地强势人物违法建设。值此建党90周年之际,请东丽区政府能了解清楚情况,适当执法,有所作为,还公众一条道路通行权!谢谢! 回复部门: 东丽区 回复时间: 2011-05-16 16:55 是否超时: 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16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我区执法人员找到市场管理者询问市场具体情况。该管理者表示市场地属天津武警总队,经双方协商建立百合市场,并签订协议,并有天津武警总队土地使用证。此处确实没有土地和规划部门审批手续,目前该手续正在进行补办。如遇国家规划拆迁,会积极配合政府。同时,我区执法人员了解到建立该市场是为了解决驻地武警官兵和附近居民的菜篮子问题。此市场已办理《工商市场营业执照》、《防火科审批手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