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静*** 提问时间:2011-06-05

标题:关于工资所得税的问题

我是静海大邱庄镇利华印刷包装厂的一打工者,反映该厂随意克扣工人所得税的问题,已有很长时间了,网站每次的回复就是“问题已收悉,正在办了中”这个月领工资是还是扣了100多元的税。县长大人呀,如果这个工厂的做法合理,就给一个明确的解释。如果不合理,就要依法处理。就别这样拖了,办事的效率快一点吧!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1-06-09 是否超时:

尊敬的“静***”网友: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次修正)第六条第一款:“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您的月工资超过2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天津市静海县利华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代扣并缴纳了职工的个人所得税款。根据《关于做好为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工作的通知》(津地税所〔2008〕2号),地税局已于2011年初,将天津市静海县利华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职工2010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全部送达天津市静海县利华包装有限公司。您如未取得上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可向天津市静海县利华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索取。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9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