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权法》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我家邻居家盖的房子严重影响我们住房采光,影响老人和孩子的身体健康。恳请有关部门派人前来调查,要求其停工,拆除影响采光建筑,给老百姓做主。 2.邻居家滴水房檐部分超出了边界,要求进行整改。 以上问题请回复。多谢!
1.《物权法》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我家邻居家盖的房子严重影响我们住房采光,影响老人和孩子的身体健康。恳请有关部门派人前来调查,要求其停工,拆除影响采光建筑,给老百姓做主。
2.邻居家滴水房檐部分超出了边界,要求进行整改。
以上问题请回复。多谢!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关于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立即责成罗庄子镇政府进行调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反映邻居家盖的房子严重影响采光,影响老人和孩子身体健康。据调查,您的西邻为老房翻建,西邻的正房和您的正房是檐平脊正房宽为6.40米,倒房高度为3.3米,没有影响您的采光。
二、反映滴水檐部分超出边界,您西邻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东西为16.08米,南北为18.1米,翻盖后东西为15.5米,南北为17.80米,西邻自己已留出了滴水部分,并没有超出边界。
如果您对问题解答有疑义,请拨打镇政府电话进行详细说明:022——29728544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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