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蓝海苑申请成立业主大会还缺少什么?
东丽区蓝海苑小区位于津滨大道南侧中国民航大学西侧,总占地面积5.95万平米,总建筑面积12.16万平米,项目于2007年5月开工, 2008年11月竣工交付使用。 根据《天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本小区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业主于2010年12月10日向归属地新立街办事处提出申请成立业主大会,行使业主的权力,新立街办事处接收了所提出的申请,但至今也没有给办,业主代表和他们沟通过几次,街道办事处提出各种理由不给办理,本应是业主提出申请,政府牵头组织,反而业主积极要求,然而政府不作为,使本小区成了三不管的小区,这样业主的权力就受到侵害。 本小区现物业管理混乱,才两年多的小区,绿化养护态势难让人满意,枯死、缺失、乱种、卫生不佳,安全无保障,如小区发生过多次划车事件,私搭乱盖现象也以出现,这样下去会越来越乱,为维护本小区业主的权力不在侵害,也为了社会和谐、稳定,请问如何才能帮助成立本小区业主委员会,使业主能维护自己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