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1-05-31

标题:蓝海苑申请成立业主大会还缺少什么?

东丽区蓝海苑小区位于津滨大道南侧中国民航大学西侧,总占地面积5.95万平米,总建筑面积12.16万平米,项目于2007年5月开工, 2008年11月竣工交付使用。

根据《天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本小区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业主于2010年12月10日向归属地新立街办事处提出申请成立业主大会,行使业主的权力,新立街办事处接收了所提出的申请,但至今也没有给办,业主代表和他们沟通过几次,街道办事处提出各种理由不给办理,本应是业主提出申请,政府牵头组织,反而业主积极要求,然而政府不作为,使本小区成了三不管的小区,这样业主的权力就受到侵害。

本小区现物业管理混乱,才两年多的小区,绿化养护态势难让人满意,枯死、缺失、乱种、卫生不佳,安全无保障,如小区发生过多次划车事件,私搭乱盖现象也以出现,这样下去会越来越乱,为维护本小区业主的权力不在侵害,也为了社会和谐、稳定,请问如何才能帮助成立本小区业主委员会,使业主能维护自己的权力。

反 馈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11-10-2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蓝海苑小区现有住户500多,按照政策规定:小区住户在2000—3000户才能满足成立居委会条件,所以蓝海苑不满足成立居委会条件规定。
蓝海苑坐落于民航巷内,可有民航巷居委会代管,按照交接标准蓝海苑开发商需提供每百户不低于25平米的公益性用房,开发商未能提供,所以交接迟迟未能落实。
目前区建委正在找开发商拟向其下达交接通知,协调开发商尽快完成交接事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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