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小* 提问时间:2011-05-14

标题:关于地契问题

您好!我們村自2001年之前村民每家每戶都有地契,但由於村裡拆遷,地契全部由大隊收回,並重新分配宅基地,直到現在大部分拆遷的村民都沒有地契了,無法證明房屋是本人的,大隊的答復是現在鄉政府說辦不了地契了,請問村民沒有地契合理麼?

此问题已经答复了,想问下如果现在拆迁的话怎么证明是本人的房子呢??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11-05-20 是否超时:

尊敬的小*网友:

您好,关于您所提出的地契问题,因为涉及搬迁,目前,县委、县政府已成立新城办公室,具体搬迁政策均由新城办负责解释!您可以拨打县新城办政策研究组电话,对拆迁政策和补偿标准进行详细咨询。电话:022-—82711162(暂时)、022—59115861 59115862

另:现在有部分镇村的房屋土地均没有国土证,归集体所有。应该在集体土地证上明确个人所有!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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