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静海邮政局要求职工推销各种产品
我是静海邮政局一名普通职工的家属,在这里反映一个问题。节日本应该是欢庆的日子,可每到各种节日都是我们一家发愁的日子,因为家里有一名静海邮政局的职工,每到各种节假日,都让职工们推销各种产品,这不马上快到端午节了,每名职工负责推销8盒粽子,每盒售价80元,如推销不出去职工自己就要承担,不承担就要扣工资。职工们发工资是用工资卡统一发放,有时推销的产品卖不出去,工资发到手里后,还要取出现金来去单位交罚款。分派到职工身上的东西五花八门,中秋节卖月饼,元旦卖各种贺卡和集邮册,过年时推销金条,每个月还得推销机票。请问这种做法是是否合理合法,有关部门是否能管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