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1-05-09

标题:河西区11幼(续,已解决)

领导您好:

已经看到您的回复,感谢您在百忙之中会关注我们的困难,对此表示感谢!

本人于5月6号提交的投诉,第二天已经获得解决!

由于园方与本人是在电话里面讲的,存在一些误会,第二天,我对象亲自去园方跟老师沟通,事情也很快得以解决。因为周末的原因,未能及时反馈,给您工作造成麻烦,深表歉意!

都是沟通产生的误会,不用再花费时间去调查这个事情,也希望不要对11幼产生不良影响,毕竟都是沟通产生的误会。

在此申请撤回上封投诉信,再次感谢领导对我们这件小事的重视,非常感谢!!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1-05-1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孙**”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您的鼓励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鞭策。为人民服务、为百姓排忧解难,是人民政府工作的宗旨与落脚点。我们坚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各方面工作一定会做得更好,河西百姓的生活会更加和谐幸福。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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