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进行核查。根据《天津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津政发〔2008〕38号),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2、成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3、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4、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您目前家庭的住房面积基本符合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政策,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政策。具体情况工作人员会和您进行沟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