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1-04-01

标题:蓟县现代城

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于2010年9月一次性在现代城山水颐城购买了三期16号楼的一套房子,目的是办理蓝印户口,开发商承诺于2011年4月前办理好正式合同,但是在2011年3月30日,开发商又打电话来说,要我们把原来的房子退了,重新购买21号楼,但是房子面积增加了10多个平方,并承诺2011年7月份前签好合同,办理好蓝印户口。我之前因为在网上已经看到有很多网友评论2期的合同还未签订,对于开发商的承诺也不再相信,考虑到小孩读书的问题,望领导能够对现代城办理蓝印一事给予明确答复。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11-04-06 是否超时: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关于办理蓝印户口的相关政策应根据最新国家标准执行,现代城的承诺也应该符合国家标准。您可以先向县公安分局户籍科咨询办理蓝印户口的相关条件,再与现代城开发商对接,如果违反条约规定,可以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我们也会责成县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督促开发商履行承诺!

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我们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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