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高** 提问时间:2011-03-31

标题:新购禧顺佳园商品房装修后出现裂缝

县长您好:

我是居住在静海县禧顺佳园31号楼304的业主,于2008年购买的商品房,2010年5月18日房屋交付使用,装修后于8月份开始搬入居住。几个月后,居住的各个房屋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裂缝,特别是主卧室靠外墙一面出现了一个很深很长的裂缝,几次找物业反应,也给建委质监站打过电话,建筑商年后才来家里看过,但至今仍无处理结果,新装修后的房子出现的裂缝,给居住和心情带来了很大的影响,真诚的希望县长百忙当中过问一下,给老百姓一个安居乐业的居住环境。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1-04-06 是否超时:

尊敬的“高**”网友:

您好! 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属商品房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中约定的事项,如发生争议可依合同的约定,直接向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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