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孟** 提问时间:2011-03-02

标题:大树影响农业生产

尊敬的市县领导:

我是农民孟** ,2003年5月17日,我承包本村集体土地12亩,从事农业种植,承包后地里庄稼长的不好,其原因是地的两边都是杨树,东面的是前牛宫村伊连江的,南面乡村公路边是5个人承包的,这5人分别是:前牛宫村伊连和,穆家庄村贝玉军、王春、王泉、王树。当时树影和树根对农作物生长有一定影响。2005年5月9日,我以书面形式向乡政府反映,要求乡政府给予解决此事,但不了了之。

2007年秋天,按照政府的要求,我的承包地里建起冬暖式大棚进行设施农业种植,此后我多次找到几家树木主人,要求他们将大树放掉,消除对大棚生产的影响,没有结果。由于受大树影响的大棚不能正常进行反季节生产,使我在种植收益上受到巨大损失,2010年2月1日,我又以书面形式,向乡政府反映此事,还是没有结果,为了我的大棚正常生产,请求各级领导给予解决。 此致

蓟县东赵各庄乡后牛宫村 孟**

(我的电话: 15922260511) 2011年3月2日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11-03-04 是否超时:

尊敬的孟**网友;

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十分重视,立即责成东赵各庄乡调查研究.据调查,您于2003年承包本村集体土地,该块地周边的杨树均为承包人2001年种植,故没有充足的理由让其立即砍树!目前,该乡党委、政府正在积极协调,千方百计想办法,力争尽快解决此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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