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顶* 提问时间:2011-02-25

标题:和顺园经营性用房问题

请问住在和顺家园的搬迁居民何时能够分到协定的15㎡的经营性用房呢?如何分配?是分给居民使用?还是集体租用,然后分给村民租金呢?

反 馈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11-03-1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和顺园经营性用房目前还没有验收,我们已经催促建设单位尽快报验。经营性用房的分配方式是以家庭为单位,按30平米、45平米和60平米,各取所需由居民自行安排使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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