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于* 提问时间:2011-02-22

标题:友鹏海鲜出尔反尔违规收取婚宴场地费

我于去年9月16日在南开区友鹏海鲜订了15桌宴席,预备在今年10月份举行婚礼,当时告知必须交场地费,每桌10%,最后谈到1000元,先交了1500元订金,留了收据,当时不清楚这笔费用要不要收。今年接到酒店的电话要过去签正式协议,被告知,今年开始不收取场地费了,但是已经交订金的坚持要收,店员辩解说是友鹏海鲜公司的规定,没法通融。因为走访过很多酒店都是不收取场地费的,所以我不禁要问,既然酒店有最新的规定不收费了,为什么对已经预定的还要坚持收取?如果我选择不在这个酒店用餐,只能是损失订金,最后受损失的都是消费者。结婚是人生中的大事,选择酒店作为婚礼场所是希望得到温馨,喜庆,愉悦的用餐环境,但是友鹏海鲜的作法实在难以让人接受!希望相关部门来管一管!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1-02-23 是否超时:

已于2011年2月23日电话回复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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