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最**** 提问时间:2011-01-26

标题:南开盛欣园小区问题

南开区盛欣园小区1号楼底商“回头客饺子馆”无牌无照经营,垃圾乱倒,使用不安全的煤气罐,多次发生火灾险情,严重扰乱了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小区居民多次找到个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就因为他们没有营业执照,各部门互相推卸,请问这种情况有人能管吗,我们该找谁呀?肯请领导给我们答复。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1-02-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举报人,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有关南开区盛欣园小区1号楼底商“回头客饺子馆”垃圾乱倒、扰民,需向环保部门反映,联系电话:12369。

(2)有关无照经营的问题,需向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反映,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市政府有关《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职责并建立责任制的意见》(津政发{2010}8号)、《关于加强我市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津政办发[2010]129号)等规定,餐饮服务需取得餐饮服务许可后方可到工商机关起照,对于餐饮服务未取得服务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由市食品行政许可审批部门负责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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