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香邑国际不以入住许可证和当初承诺为赔偿标准
我们小区是香邑国际,东丽区的,韩国人是开发商,买这个小区的基本都是年轻人的婚房。因为房屋延期,业主曾与开发商协商在不具备交房的前提下,提前先装修,让结婚的现有新房可以出嫁和录像,钥匙业主和开发商各自保管一套。 当初装修前,双方达成一致,开发商当着很多业主代表的面,口头承诺以后赔偿与此次提前装修无关,不是收房入住,赔偿以入住许可证发放日期为准。 之后,小区业主一致等待此证办理,没有做过任何活动,并且信守承诺留一套钥匙在开发商处。 2011年1月5日,小区入住许可证发放,开发商让代理销售公司打电话通知业主按照楼号依次办理延期赔偿事宜,当时好奇电话询问,确定赔偿到1月。 结果次日的现场办理,开发商派了4个北京的律师来办手续,并且主动说明赔偿方案,在当时办理业主多次主动询问,才知道赔偿方案与当初承诺的一点都不一致。理由是中建一局让他们蒙受了损失,他们很无辜,并且他们自认为7月29日已经达到交房标准。那为什么7月29日不通知所有业主收房入住呢,到现在还有没拿钥匙装修的,他们就是因为不信任开发商的承诺怕将来扯皮而没有领钥匙。 开发商如此不信守承诺,把与其他公司的纠纷造成的损失转移给业主。业主是弱势群体,我们不懂法律,没有律师专业,也没有什么渠道能够让我们获得信心去解决这件事情。 请有关部门协调。 是开发商当初曾诺赔偿以入住许可证为准的。结果现在又出尔反尔。通知业主的时候,怕业主不来办理,还欺骗业主。为了规避责任,只是打电话时候说了赔偿日期,发的公文却不写清楚。我们没有他们的专业律师,只能吃哑巴亏,希望政府能够给我们主持公道。还天津一个朗朗晴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