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无助村民求助
尊敬的静海县人民政府领导: 我是静海镇小高庄村民,我儿刘静于2008年6月15日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我村于2008年7月20日与县土地局签订合同征用我村土地修建县南常路。修路占用我儿上大学前承包30年期土地。静海镇政府及小高庄村委会以我儿户口不在辖区派出所为由,不分给我儿土地补偿款!问:我儿到底能不能得到土地补偿款?是否需要走法律程序?请给予帮助.谢谢!
尊敬的静海县人民政府领导: 我是静海镇小高庄村民,我儿刘静于2008年6月15日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我村于2008年7月20日与县土地局签订合同征用我村土地修建县南常路。修路占用我儿上大学前承包30年期土地。静海镇政府及小高庄村委会以我儿户口不在辖区派出所为由,不分给我儿土地补偿款!问:我儿到底能不能得到土地补偿款?是否需要走法律程序?请给予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