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原丽华中专教师退休奖励工资问题
尊敬的尚区长: 我们是原丽华中专(现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的教师。现将有关退休奖励工资问题,反映给您,希望得到妥善解决。 我们都是在东丽区教育战线工作了多年的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休后可以享受100%的工资待遇,但现在,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原丽华中专的教师却不能享受这一待遇。 1、1999年,原一职专为了上国家级重点校,从校舍、占地面积、师资配备、等方面都达不到这个要求的,只有和原丽华中专组合才能达到。从1999年10月起,丽华中专,先后与东丽一职、二职、三职合并,更名为东丽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在合校大会上教育局主要领导宣布:学校合并后丽华中专教师退休后可以享受100%的工资待遇。但学校合并已近11年,学校领导换了三届,这一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我们也曾多次向学校领导、教育局领导及区信访办反映过这一问题,但我们的期望一次次落空。我校的问题是特殊问题,特殊问题就应特殊解决。 2、在丽华中专的发展中,老师们通过个人集资扩建了教学楼,盖起了四层的实验楼,收购了东丽企业局的宿舍楼,购买了学校楼前和楼西的两块地,帐面上还有300多万资金。当时,学校领导班子已经决定,为学校职工上保险,补偿奖励工资问题。 3、都是丽华中专的老师,有的退休后就享受100%的待遇,有的就不享受,同样的情况两样对待。 4、,合学校后为东丽区教育局及原一职专还清了拖欠多年的300多万元欠款。安抚了这三所学校二百多教职工的心。 6、津南区职校的合并与我区相同,但津南区合校后所有教师都享受相同的退休待遇。 尊敬的领导:11年来,原丽华中专教师盼望着早日解决享受100%待遇问题,做到对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的教师一视同仁,以促进学校真正的安定和谐。 原丽华中专教职工 2010. 12.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