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舒馨家园物业和供暖的问题
县政府本着对我小区业主负责的原则,通过协调各部门基本解决了我小区供暖的问题,在这里我表示感谢。但是,我小区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认真执行县政府的决定,不珍惜县政府及主管部门努力协调的成果,他们炮制了一份所谓的《物业自制协议》,并强制捆绑在供暖协议上,若不签《物业自制协议》,则不让签《供暖协议》,我非常气愤,物业管理和房屋供暖本来是两码事,怎可强迫业主签字,业主应该有权决定是否签字。他们那份所谓的《物业自制协议》涉及到收费的项目极其不合理,一平米按八角钱征收,咱们蓟县其他一些高级一点儿的小区也没有这么高的价格,比如像乐园公寓每平米五角,阳光小区每平米四角八分,有些业主要求他们解释为何收取如此高的物业费,他们也不能解释清楚依据什么来收取物业费用,我看这里面是不是有利益问题,业主委员会本来是代表广大业主,为广大业主无偿服务,但他们炮制的这份《物业自制协议》我看更像是一份为他们自己谋取利益的协议,作为业主委员会筹办的物业公司,物业费用应该做到收支平衡,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当然即使有一点盈余也是可以的,毕竟他们都付出了辛苦,我们业主也不是铁公鸡,适当的给他们一点报酬也不是不可以,总之不会让业主委员会的委员们自己掏腰包受委屈的,如果收费合理我们愿意缴纳合理的物业费用。我本不想再麻烦县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各位领导,但供暖期马上就要到来了,如果不能按时供暖,我家的正常生活会受到影响,我家还有一个两周大的儿童,我们大人忍忍也过去了,但小孩可忍受不了,希望县政府能再帮我们解决一下,能保障我们业主到供暖期能正常供暖,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