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高* 提问时间:2013-05-30

标题:请问商品房交房后具备什么条件才能通燃气

我是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融科贻锦台18号楼的住户,我的房子是2012年11月1日交房,至今已经7个月。18号楼共72户,已经入住58户,已经达到了通燃气的标准,但是至今未能通燃气。

自从今年4月份开始,业主就多次与物业沟通,物业反馈均是已经将所有的申请材料递交天津市塘沽燃气有限公司,燃气公司还未处理,需要等待燃气公司的回应。

请问,现在行政审批都讲高效、便民,为什么在具备通燃气的情况下,燃气公司仍旧行政不作为,让我们弱势的业主享受不到应当享有的便利和条件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08-29 是否超时:是

尊敬的高*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5月30日

尊敬的高*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燃气集团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查,目前工程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正在交接相关工程手续,您所反映的问题正在积极解决当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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