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请问商品房交房后具备什么条件才能通燃气
我是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融科贻锦台18号楼的住户,我的房子是2012年11月1日交房,至今已经7个月。18号楼共72户,已经入住58户,已经达到了通燃气的标准,但是至今未能通燃气。
自从今年4月份开始,业主就多次与物业沟通,物业反馈均是已经将所有的申请材料递交天津市塘沽燃气有限公司,燃气公司还未处理,需要等待燃气公司的回应。
请问,现在行政审批都讲高效、便民,为什么在具备通燃气的情况下,燃气公司仍旧行政不作为,让我们弱势的业主享受不到应当享有的便利和条件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