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小* 提问时间:2013-05-28

标题:请问在职状态下,如何补缴社保和医保?

您好!

前几年由于更换工作的原因,社保医保中途有断缴的情况,我想以个人的名义补齐,但听说必须是离职的状态才能补缴。我感觉这个规定应该调整一下,否则,若是我到退休之前一直在职的话,那以前中断的就只能退休时才能补缴,那样滞纳金就会累计很多,希望能更改一下项规定,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6-0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职工到达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要求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不足上述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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