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前几年由于更换工作的原因,社保医保中途有断缴的情况,我想以个人的名义补齐,但听说必须是离职的状态才能补缴。我感觉这个规定应该调整一下,否则,若是我到退休之前一直在职的话,那以前中断的就只能退休时才能补缴,那样滞纳金就会累计很多,希望能更改一下项规定,谢谢!
您好!
前几年由于更换工作的原因,社保医保中途有断缴的情况,我想以个人的名义补齐,但听说必须是离职的状态才能补缴。我感觉这个规定应该调整一下,否则,若是我到退休之前一直在职的话,那以前中断的就只能退休时才能补缴,那样滞纳金就会累计很多,希望能更改一下项规定,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职工到达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要求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不足上述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职工到达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要求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不足上述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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