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办理生育险困难,请求帮助
我很着急为妻子办理 开通生育险,以便减轻妻子生子的经济负担,但目前有一个困难——由于我妻子怀孕时,还未到目前的单位工作,导致生育险有两个月的缺失并没有及时补缴。今日到天津高新区社保,办理开通生育险,工作人员告诉我说,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妻子的生育险不能立即开通,需要妻子提供目前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填写该社保提供的申请表,尝试申请一下!工作人员不能确定此申请是否可以获得批准,也就是说不确定我妻子是否可以享有生育险。
我不明白:这是什么逻辑?由于缺少2个月的保险,就不能享有长期交纳的生育险。生老病死,是老百姓每个人无法避免的事情,难道就因为2个月的保险缺失不能享有自己的社会保障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