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江* 提问时间:2013-05-27

标题:1999年以前参加工作,关于补充公积金的问题。

你好。

我是在1999年以前参加工作的。

我的补充公积金比1999年后工作的同事们都低,他们是22%,我的是14%。

咨询得到的解释是因为我是1999年前参加工作,所以补充公积金的比例低。

我想问的是,我既没有享受过分房,也没享受过住房补贴,就因为是1999年前参加工作,就应该上着低比例的补充公积金吗?

如果应该也为22%,我要如何办理?

希望领导能为我们解决这一问题。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6-0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公积金的问题非人力社保局解释范畴,建议您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电话12329。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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