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3-05-05

标题:划拨土地二手房过户问题

我购买了一套河西区珠江道与大沽南路交口,园丁公寓一套二手房,产权为私产,土地性质是划拨,请问过户时,应该缴纳土地出让金吗,还是土地收益金?缴纳比例是多少,缴纳后新产权证土地性质改为出让吗,如果再卖得话还会有这项费用吗?麻烦了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3-05-0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进行核查,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解释该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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