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桃*”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5月3日
尊敬的“桃*”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燃气集团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燃气集团天联公司调查,开发商至今未把前期通气点火手续交到燃气部门,所以无法安排通气点火工作。由于您所留的是单位电话,不知道分机号,因此无法与您取得联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