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陆** 提问时间:2013-04-25

标题:东丽湖朗钜天域小区电梯问题

市长您好:

我向您反应一个问题,在东丽区东丽湖地区有一个小区叫朗钜天域,现在三期楼盘于去年9月份经东丽区建委验收合格后办理了入住手续,近期在楼梯口发现天津市质量监督局的通知,说该小区的电梯于2013年1月份年鉴过期,一直未进行检查,质量监督局已在1月份下达了整改通知,小区物业公司一直置之不理,目前电梯仍在带病运行。我家住在18楼,现在迫不得已还要每天坐这个电梯,现在这些电梯运行及不稳定,经常无缘无故的抖动,听说小区里经常发生人被关在电梯里出不来的情况。我们真是担心哪天谁能成为第一个被摔死的人。请问市长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3-05-06 是否超时:

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该小区17号-25号楼,共有在用电梯22部,检验有效期至2013年1月,物业单位为天津市朗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梯维保单位为天津市奥瑞克电梯有限公司。该小区22部电梯超期未检,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执法人员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八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责令停止使用。我局已积极协调各有关单位,督促近日完成电梯维修及电梯检验工作,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保障居民安全乘用电梯。目前,相关单位与检验机构正在协调安排检验事宜,感谢您的留言。

天津市质监局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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