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和平区集体户口,2013年3月在河西区买的二手房,原房主因种种原因未将户口迁出,请问影响我的迁入么?如不影响,正常办理流程怎样?有什么样的户籍条文可以参考?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具体情况稍后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3年4月24日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具体情况稍后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3年4月24日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公安局进行核查。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解释相关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3年5月8日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公安局进行核查。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解释相关问题。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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