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牌照的车,在12年8月份,在静海县津王公路超速50%以上,我在北京交还是在天津交,另、超50%以上的处理结果?谢谢。
尊敬的“董*”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4日
尊敬的“董*”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4日
尊敬的“董*”网友: 您好!经了解,您在天津、北京均可缴纳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四项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根据2012年《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一次记6分。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8日
尊敬的“董*”网友: 您好!经了解,您在天津、北京均可缴纳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四项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根据2012年《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一次记6分。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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