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相关情况将会及时反馈。
网友:
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该小区共有电梯28部,检验有效期至2012年9月,物业单位为天津市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梯维保单位为天津市众旺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小区28部电梯超期未检,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执法人员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八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责令停止使用。目前我局正积极协调各有关单位,督促尽快完成电梯的维修及定期检验工作,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保障居民安全乘用电梯。
天津市质监局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