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半***** 提问时间:2013-04-12

标题:大邱庄安置房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祖祖辈辈都是太平村人,在太平村拥有一套平房。由于上学工作户口到了蔡公庄派出所,媳妇原是蔡公庄供销社的职工,户口也随着工作农转非了,我们的独子也随着他妈妈农转非了,成为蔡公庄派出所飘着的非农业。我老婆大约十年前下岗了,儿子大学毕业也没有正式工作,在大邱庄一厂子上班,现已成家立业。现按照天津市第四批小城镇建设(大邱庄)起草的安置房的文件,我们老两口,我儿子,儿媳妇以及孙女都不能分到房屋,我们一家以后去哪里住呢????????我家那个平房给的那点补偿款够买一套房吗???希望县领导帮我全家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全家人表示感谢!能够给我们一个居住的家就可以。。。

反 馈

回复部门: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3-04-12 是否超时:

尊敬的“半*****”网友:
您好!请直接咨询大邱庄示范镇还迁安置选房办公室,联系电话:68276262。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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