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7年下半年,从塘沽石油研究院(津塘公路40号)的职工手里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已经缴纳土地出让金。现在我需要转让该套房子,为什么还要购买方缴纳土地出让金?政策依据是什么?
g********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4月12日
g********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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