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3-04-11

标题:关于二,三套房的定义及限购问题

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查阅本留言!

本人是外地集体户口,结婚前本人在外地按揭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并已于2年前售出;本人配偶为天津市户口,婚前在本市南开区按揭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现居住中(即本人家庭在中国境内仅拥有1套住房);

请问:

1 以现有政策,本人家庭现在的状况将认定为几套房?

2 本人家庭如欲在本市再购买一套住房,是否限购?可否使用按揭或公积金贷款?如无法贷款,可否以全款方式购买?

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04-24 是否超时:否

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4月12日

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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