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3-04-10

标题:咨询出售二手房上税问题

现有河西区房屋一套,40年产权的,38平米,产权证上看还有6个月满五年,产权证上是本人自己的名字。现在想出售。请问:

1、本人和配偶现还有一套70年产权的房屋,共同所有,如果现在卖40年产权这套是否属于国五条交20%增值税的范畴。

2、40年产权的房屋出售应交纳那些费用?大概多少钱?产权满5年和不满5年是否有区别?

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05-20 是否超时:否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4月10日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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