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3-04-07

标题:外地户口在天津购房有关社保的问题

您好,我是河北省的户口,曾经在2010年9月-2011年8月在天津工作并交纳一年的社保,后来因为工作变动,停交天津社保,2013年2月起我又回到天津工作,并继续在津交纳社保,请问我这种情况符合购买天津商品房的条件吗?谢谢!(非天津户籍在天津购房是只需累计一年以上社保还是说必须连续最近一年社保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04-24 是否超时:否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4月9日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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