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后还未落户,我与爱人均为集体户口,我的户口是北方人才(友谊北路29号),爱人是河西事业单位集体户口,暂时无房,爱人单位同意接收孩子落户,请问孩子能顺利落户吗?
尊敬的“乔**”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公安分局进行核查。经查证,依据新生儿落户相关政策规定,如果其夫单位同意接收本单位职工子女户口,其可携带相关手续到马场派出所申报新生儿落户事宜,待派出所审批后,到河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3年4月8日
尊敬的“乔**”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公安分局进行核查。经查证,依据新生儿落户相关政策规定,如果其夫单位同意接收本单位职工子女户口,其可携带相关手续到马场派出所申报新生儿落户事宜,待派出所审批后,到河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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